如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并在“意见书”上署名,写明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签名。凡未加盖公章或未签名及未写明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的,该意见视同无效。
联系地址: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联 系 人:彭凯,联系电话:8819116 邮编:417000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