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货运发〔2017〕152号
关于娄底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册危
货运输车辆信息和已注销危货车辆
《道路运输证》信息的通报
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湘安办函〔2016〕78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函〔2017〕16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将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册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已注销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一、二、三)通报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依法依规对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加强监管,并加强与公安、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的紧密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在日常的执法检查中发现已注销车辆继续参与营运的,坚决予以查扣,并按照法定权限依法严格处理,对不是法定权限内的案件必须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运管局要积极协助配合安监、公安、建设等部门督促辖区相关生产、销售、充装、储存企业建立和完善“四必查”、货物流向信息登记制度。
附件一、娄底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情况表
附件二、娄底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台账
附件三、已注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名单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