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宣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
范》,提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为深入宣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帮助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深入解掌握文件的内涵,促进新《规范》各项规定的落实,提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新化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客运企业共同学习讨论新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此次重点学习讨论内容包括:
1.客运企业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
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6个月。
3.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4.客运企业应当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5.对动态监控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人员,建立动态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6.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客运车辆动态信息处理制度。
7.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客运车辆动态信息统计分析制度。
宣贯期间,运输管理处还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及应急值班值守,切实维护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