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货运发〔2017〕165 号
各县市区运管局:
现将《联合执法组第三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1月27日
联合执法组第三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四必查”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娄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2017年娄底市第二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行行动的通知》(娄安委办函〔2017〕1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危险货物发货“四必查”要求,落实到位,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联合联动,依法执法、高效高压,严肃查处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要求的非法违法发货行为,持续形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督促发货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发货源头有效遏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二、联合执法对象
冷水江市、新化县境内所有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和充装单位。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参加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于2017年11月20日到市、县(区)联合执行实施方案,严肃查处违反“四心查”要求的非法发货和充装危险货物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四、执法内容
(1)违反规定未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四必查”制度;
(2)未在危险货物发货或充装场所公示“四必查”制度内容;
(3)未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的货物相适应便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
(4)未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便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
(5)未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便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
(6)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发货或充装时未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冷水江市、新化县交通运输局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联合行动方案,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起来,做好专项部署,动真格的,不走过场。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重点督导,严肃查处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要求的发货和充装行为,确保联合执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沟通。冷水江市、新化县交通运输局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从不同解度、不同领域采取各种执法手段,有效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参加单位要严格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越权执法,要按照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处置。
(三)加强社会监督。各地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和人民群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支持并会同其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各个环节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公开曝光,动员全社会关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环节“四必查”工作,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并将联合执法情况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人:刘博锋,邮箱:527210364@qq.com,联系电话:826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