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站场发〔2017〕136号
关于开展公路客货站场基础数据
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路客货运站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17〕155号)的要求,9月5日前,各运管局货运站场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此次采集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难度大,务必请各县市区运管局高度重视,配备专项资金、人员、车辆,确保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并将负责采集、录入的人员名单于8月24日前报市处站场科。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