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驾培发〔2017〕114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练员教学
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局:
为了促进我市机动车驾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管理。确保驾驶培训质量,依法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市处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17年11月前,各驾培机构将本单位的教练员考核情况报各县市区运管局。
2、各县市区运管局要对驾培机构申报教练员的相关考核情况在2017年12月5日前报市处。
3、市处2017年12月5日至12月底对全市申请进行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的教练员进行抽查,对优秀教练员进行复查考核。
4、各县市区运管局和驾培机构对本辖区内的优秀教练员在同一时段进行申报和初评,由市处统一评定再报省运管局公布。
二、考核内容:
《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湘运管发〔2010〕101号)所规定的内容。
三、具体要求:
各驾培机构负责本单位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自评工作,根据《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表》,将考核情况报本辖区的县市区运管局。并对本辖区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同时上报市处。市处对各县市区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