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驾培发〔2017〕9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
先学后付”培训模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驾培行业管理,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驾培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学后付”培训模式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学后付”模式是交通运输部,省人民政府服务民生的实事之一,是运管部门管理驾培机构的科技化有效举措,同时也是驾培机构管理和发展自身的现代化手段,对确保培训质量,提高行业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学员、教练员和培训机构的权益都有重要意义。各运管局、驾培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计时培训管理工作当作一项规范化、常态化、持续化的日常工作来抓。
二、强化监管措施
1、我市计时培训系统平台于2012年开始建设使用,2015年4月停用,按照部、省要求,已于2016年12月31日前恢复使用,省运管局要求我市计时培训系统于2017年6月底前与省三级协同系统对接,并于2017年8月10日前投入使用,对未使用计时系统开展培训业务的驾培机构,视同资质条件不再符合许可时的条件处理,由原许可机关对其整改一个月,整改期间暂停学员招生,并抄送考试机关,停止新学员注册考试;对连续整改二次以上的,由原许可机关注销其经营许可。对未安装计时培训终端的教学车辆,坚决清理出驾培市场,不准进行驾驶员培训教学。对不按规定实行新模式教学的教练员,一经发现,停止该教练员培训教学业务。
2、实行计时培训情况排名通报制度。计时培训系统使用后,市处将每月通报全市计时培训使用率情况,凡低于全市平均使用率且排名后三位的驾培机构由许可机关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将约谈情况于每月5日前上报市处,对连续三次约谈的驾培机构给予停业整改三个月的处理。凡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市处将约谈该运管机构主要负责人。
3、在停业整改期间停止办理该驾培机构的相关业务,并抄送省运管局和省、市考试机关,建议停止该驾培机构科目一注册考试。
三、强化监督检查
“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学后付”培训模式的推进工作,作为交通运输部门服务民生重要工作,已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各运管局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配强管理力量,加大对各驾培机构的检查监督和工作指导力度,对不按要求使用的驾培机构和教练员要从严处罚,决不姑息,确保全市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本通知自2017年8月10日起执行,每月5日前通报上月有关情况。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