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货运发〔2017〕108号
转发省运管局《关于依法严惩严重
超限运输行为的函》的通知
双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新化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现将省运管局《关于依法严惩严重超限运输行为的函》(湘运管运政函〔2017〕16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省局要求,依法对所属车辆进行严厉处罚,并于7月24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市处货运管理科。联系人:吴彬,电话:0738-8819217。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