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客运发〔2017〕65号
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包车客运
纸质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局:
为了加强包车客运管理,省厅决定从2017年5月1日起,全省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在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包车客运纸质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湘交运输〔2017〕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纸质包车牌的领销
省际包车纸质客运标志牌由省运管局统一印制,市际、县际包车纸质客运标志牌由市运管处按照规定样式统一印制;经营省际包车和旅游客运企业向市运管处申领,经营市际、县际包车和旅游客运企业向所在地运管局申领;企业在执行完包车(旅游)任务后,应及时收回牌证交回发牌机构。
2、纸质包车牌备案
包车客运企业在开展每运次包车业务前,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向运管机构进行备案申请,其中省际由市处进行备案,市际、县际由各运管局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企业打印相应客运包车纸质标志牌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从事包车业务。
请各运管局将此文件及时传达给辖区内包车(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包车(旅游)客运市场监管。
特此通知。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