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法稽发〔2017〕79号
关于印发《2017年娄底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行业
“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局:
现将《2017年娄底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违法”经
营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5月22日
2017年娄底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行业
“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工作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我市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得到了扎实有力的推进,“打非治违”行动日渐常态化,全市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明显好转。为维护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巩固和深化近几年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根据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运管局湘运管运政发[2017]39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文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湘交安监〔2016〕127号)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以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道路运输市场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执法,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打击内容
1.打击非法从事道路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
2.打击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和危货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3.打击旅游包车违法从事班线客运或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
4.打击普货运输车辆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5.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6.打击汽车客运站违规接纳无客运经营资质和经营牌证手续不齐全的客运车辆进站经营行为;
7.打击“两客一危”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通过年审,继续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8.打击严重超限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9.打击证、牌不全或使用无效证、牌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10.外地籍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违规长期在我市异地经营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下旬)
1.认真动员部署。各县市区运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次“打非”行动方案,明确“打非”重点,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加大宣传力度。要将“打非”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经营者,组织发动并督促本辖区内经营者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3.加强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排查。要集中力量对本辖区内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底至11月底)
1.县市区运管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与安监、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
2.县市区运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突出问题,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对重点区域、重要地段、重点企业、重点车辆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打击“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3.市处将随机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打非”行动顺利推进。
各县市区运管局要强化对本辖区“打非”专项行动的打击力度,对“打非”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并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切实完善和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打非”工作,市处由李明辉处长负总责,梁莉副处长具体牵头负责,市处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参与组织实施,法规稽查科负责综合协调。
各县市区运管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行业管理要求,部署本辖区行业“打非”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运管局要将“打非”行动实施方案在5月31日前报市处法规稽查科。
2.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专项行动中,各单位各部门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处罚的随意性等现象。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决不能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而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3.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领导责任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警示通报或进行督导约谈。本次“打非”将纳入年终道路运输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得力、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4.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运管局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处理、核查、查处和反馈;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从重从快查处。各地要把“打非”与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摆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制度、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行业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打非”行动工作成果,努力构建“打非”行动长效机制。
5.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区运管局要加强对“打非治违”行动的调度分析,及时报送行动展开情况、富有特色和成功典型经验及做法。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保障上下信息沟通顺利,省局特建立“全省打非治违群”(群号:431405431),省局日常工作要求将在工作群中及时通知,请各单位责任部门负责人特别是联络员主动加入。
各县市区运管局要加强“打非”行动情况的调查分析和信息反馈,及时报送行动开展情况、富有特色和成功的典型经验及做法。行动过程中,如遇紧急和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反映,以便及时妥善处理。“打非”行动总结材料及报表(见附件)于12月5日前报市处法规稽查科。
市处法规稽查科电话(传真):0738-8818209
附件:打击非法违法经营专项行动年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