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维发〔2017〕34号
转发省交通运输厅湘交运输
〔2017〕28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局:
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加强对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实车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一律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附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2017〕28号)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3月14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