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驾发〔2016〕152号
关于印发《娄底市驾培市场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局:
为了规范全市驾培市场管理,打击驾驶培训中存在的非法培训等违规行为,保护驾驶培训学员的合法权益,提升驾驶培训质量,经市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驾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娄底市驾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娄底市驾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10月13日
娄底市驾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规范全市驾培市场的管理,进一步提升驾驶培训质量,保护驾驶培训学员的合法权益,杜绝恶性竞争,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驾培环境,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2016年51号令)、娄市运管驾发〔2016〕102号《关于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安装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湘运管驾培发〔2016〕92号关于认真贯彻《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的要求,根据驾考改革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依法依规打击非法培训点、规范驾培收费、全面启用驾培计时系统培训、推行新的教学大纲,保护驾驶培训学员的合法权益,实现我市驾培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培训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合格驾驶人才。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整治非法经营行为
未经许可的场所进行非法设点培训,凡在未经许可的场所进行非法设点培训的,将对驾校进行限期整改,并暂扣教练员的教练证和教练车,并在整改期内停止该校的报名受理。对非法经营的驾校,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予以处罚。
(二)整治非法教练车和教练车异地培训行为
1、非教练车和教练车异地从事培训的现象。一经查获,均按照公安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教练车教学车辆证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和到期未换证的现象。
(三)整治乱收费现象
一是减少培训时间、降低培训质量,随意降低培训收费的行为;二是巧立名目或搭车收费,如:补考费、场训费、复训费,加班费、油料费、了难费(保险费)等。
针对乱收费现象,应严格按行业自律要求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移交物价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娄市运管驾发〔2016〕102号《关于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安装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检查我市驾培计时系统的使用状况。
1、 对全市驾培机构驾驶培训计时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使用不到位,或者没有使用计时系统开展培训的学校进行全面摸底,并按计时培训规定要求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驾培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停止驾培机构招生,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
2、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全面启用北斗星定位系统,对于未安装或者人为关闭北斗星定位装置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将对驾培机构进行一个月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招生,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
(五)根据湘运管驾培发〔2016〕92号的规定,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执行情况。
检查新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落实情况。对未严格贯彻执行新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培训机构进行限期一个月的整改,拒不整改的将停止招生。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1、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李明辉同志任组长,石加强、王邵开、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运管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市处驾培科和各县市驾培股人员为工作人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处驾培科。各驾校必须积极配合,加大对驾培市场的整治力度,使之有序运行。
2、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8日至10月31日,自查自纠阶段。各驾校应针对在驾驶人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对不按教学大纲和课时培训、不顾培训质量;对未经许可的教练场培训和非教练牌车上路训练;对挂靠车辆异地培训;对违反教学培训收费标准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都要彻底进行自查自纠,对驾培计时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按要求启用驾培计时系统培训。在10月31 日之前,各驾校应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作出书面汇报并报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 11月1日至 12月31日,依法整治阶段。由县市区运管局组织对辖区驾校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整治,对存在问题的驾校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日期至12月31 日止,并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阶段,市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第三阶段:2017年1月 1 日至 3月31日。由市处统一组织从各县市区抽调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各驾校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县市区局的整治情况,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整顿,对违法违规行为特别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理。从2017年3 月 31日起停止违规驾校的新学员注册,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总结驾培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的结果,对在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驾校进行表彰,对整治不合格的驾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治活动成绩突出的运管局、工作积极认真的运管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驾校要认真、正确对待这次驾培市场整治工作,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支持和自觉维护驾培市场秩序。
2、各驾校要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规定做好自查自纠,务必端正办学态度,牢固树立“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3.要加强管理,严格办学。各驾校要依法规范经营,抓好队伍建设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认真落实教学大纲,按大纲的要求和课时严格施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培训质量的提高。
4.要加大执法力度。运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坚持立足治本、做到标本兼治。运管、驾校要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促进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