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城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娄底城区客运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违法营运的严峻势头,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客运行业稳定,经处党委、行政研究决定,于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娄底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为扎实有效抓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行政、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总要求,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整治,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营运“黑车”,维护城区客运市场秩序,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处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 挥 长:李明辉
常务副指挥长:彭 达
副 指 挥 长:周前明、石加强、王胜泉、谢卫国、陶海燕、
何归丹、王振非、梁 莉、彭永斌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王胜泉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梅芝、付红平、白 武、孙汉轩、张晓雄、邝红兵、钟志坚、周瑟琴、龙 欣、王邵开、彭 凯、罗庆云、罗忠红、谭显明、刘 赫、李益柏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处412会议室。
三、整治重点
(一)套用出租汽车标志色、套牌、假牌、擅自安装计价器、空车灯的非法营运车辆和车队;
(二)滴滴打车、易到等网络预约的非法营运小汽车;
(三)其它非法营运车辆。
四、工作措施
(一)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从处机关相关科室抽调6名同志至三个稽查执法大队。其中陈洪、罗克瑜抽调至稽查一大队,张伟光、毛兵抽调至稽查二大队,唐凌、杨琴抽调至稽查三大队。抽调的同志在集中整治期间,应服从稽查大队统一安排调度,相关科室应安排好工作交接。各稽查大队负责人应做好具体执法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排头兵作用。
(二)保障后备应急支援。处机关其他所有人员为集中整治行动的第二梯队力量,成立集中整治行动维稳小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主要任务为做好执法和处罚过程中的解释疏导工作,在遇突发紧急情况下,市处指挥部可随时调配进行应急保障支援。
(三)规范文书,刚性处罚。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所查扣的车辆一律按刚性标准实施处罚。实行抓罚分离执法方式,处法规稽查科协助对行动期间所查处的车辆实施行政处罚。
(四)找准重点,稳妥推进。根据目前非法营运严峻形势的实际,整个集中整治行动分宣传教育和集中行动两个阶段。宣传教育发动后,重点集中对反映强烈的擅自安装空车灯、计价器等客运设施的“黑车车队”组织进行打击,但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依法文明执法,扎实稳妥推进整治工作。
(五)严格考勤,加强督查。处纪委要对参加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人员严格考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对行动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及时予以查处。
五、职责分工
(一)李明辉负责对整个行动期间的总指挥。
(二)彭达协助负责对整个行动期间的指挥、调度,并联系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在执法现场发生的突发事件牵头进行处置。
(三)周前明、谢卫国负责后备力量的组织和补充。
(四)石加强负责组织城区五家出租车公司的续牌工作和志愿者的组建与配合工作,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工作。
(五)王胜泉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六)陶海燕负责对参加集中行动的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和考勤,做好罚款收缴工作,并对整个行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何归丹负责集中行动期间发生突事件时,组织维稳小组成员做好相关维稳工作。
(八)王振非负责行政处罚到位等工作。
(九)梁莉负责对处罚文书进行把关,确保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十)彭永斌负责组织公安力量对整个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打非专项整治行动任务重、责任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一切服从服务于集中整治。
(二)依法监管,上下联动。在市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联合执法的各科室(大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各出租车公司要召开相应会议,认真宣传打非工作的意义,教育出租车司机要文明优质服务,同时要加快出租车续牌工作进程,缩短空挡期,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续牌工作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其出租车经营权。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控。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全过程报道整治行动;要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形成打非高压态势,震慑非法违营运行为;城区所属出租汽车公司要服从统一调配,各公司要抽调10名同志戴红袖章协助执法,确保客运秩序正常、畅通,不给非法营运车辆留下可乘之机。
(四)令行禁止,确保成效。所有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本次“打非”行动将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将依法予以警示通报或督导约谈;对工作不到位引发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