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娄底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在市委市政府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得到了扎实的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日渐常态化,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但道路运输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仍然存在,非法经营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得到全面落实,“打非治违”工作依然非常艰巨。为彻底整治全是道路运输市场,根据省运管局湘运管运政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专项整治,夯实基础、强化基层,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守法经营、遵章守纪。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道路运输系统依法安全生产,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1.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2.打击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的行为;
3.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
4.打击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行驶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等行为;依法处理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行为;
5.打击营运客车或危货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经营活动的行为;
6.打击违规进行旅游包车营运的行为;
7.打击挪用、套用出租车汽车号码牌从事出租经营活动的行为;
8.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9.打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10.打击放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出站(场)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1.结合娄市运管安监发[2016]65号文件开展“两月一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去年”打非治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2.严格执行“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将本辖区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名单”进行监控。对重点单位存在的重大运输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通报,挂牌监督,限时整改。
3.强化联合执法和部门协作。
各运管局要在当地政府和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协作和联动,切实做好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对其他单位移交的依法应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违法案件要积极介入、主动作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依法应由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案件,应及时抄告并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协助依法处理。
4.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各媒体暗访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举报有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5.严格问责追责。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重大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不稳定,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市处由李明辉处长负总责,梁莉副处长具体牵头负责,市处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参与组织实施,法规稽查科负责综合协调。
各县市区运管机构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行业管理要求,部署本地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行政。在专项行动中,各单位各部门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处罚的随意性等现象。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决不能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而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3.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打非治违”目标任务、责任人员、打击治理情况,使“打非治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快严查处,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
4.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运管局、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重点乱源,限期解决。
5.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运管局、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行动的调度分析,及时报送行动展开情况、富有特色和成功典型经验及做法。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保障上下信息沟通顺利,省局特建立“全省打非治违群”(群号:431405431),省局日常工作要求将在工作群中及时通知,请各单位责任部门负责人特别是联络员主动加入。
各县市区运管局、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行动方案请于6月5日报至市处法规稽查科,《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暨“两月一行动”工作情况报表》及工作情况材料两月一次,从5月份开始计算,上两月工作情况和《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暨“两月一行动”工作情况报表》(见附件)于第二个月的月底报市处法规稽查科;12月20日之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全年统计表。负责人:周瑟琴,联络员:邓攀辉,联系电话(传真):0738-8819209,电子邮箱:1810468804@qq.com。上述材料的报送工作是市运管处对各县市区运管局“打非治违”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