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维发〔2015〕126号
各县市区运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5〕113号)中的《各市州黄标车淘汰计划及进展情况表》显示(见附件一),今年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的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为5069辆,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任务量为1232量,截止2015年8月31日,我市已经完成黄标车淘汰量为5598辆,完成率为110.4%,完成2005年底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量为773辆,完成率为62.7%,没有达到任务进度要求。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娄底市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发〔2015〕18号)见(附件二)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的责任主体。因此,为做好我市“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的淘汰工作,请各县市区运管局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截止2015年9月18日尚未淘汰的“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剩余量为1096台(见附表1),请各县市区运管局2015年12月31日前将其道路运输证注销,对该营运车辆不得年审。
二、对“2005年底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严格按照号牌号码、车辆型号、使用性质、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码(VIN)、初次登记日期、燃料种类、注销原因等要素整理面册,建立“娄底市淘汰2005年底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础档案”,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抄送我处(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电子版请在娄底市维修管理群报送,群号:303020492;纸质版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淘汰2005年底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是国务院今年部署的重要任务,事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必须坚定不移完成。因此,请各县市区运管局高度重视,确保完成年度营运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对未完成淘汰指标任务的县市区运管局(即未按规定及时注销道路运输证和仍然进行年审的),市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