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稽发〔2015〕66号
各县市区运管局、处机关科室:
为彻底整治全市道路运输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制定《2015年娄底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5月6日
2015年娄底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
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彻底整治全市道路运输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根据市委《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娄安委发〔2015〕6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严打严治”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湘交安〔2015〕90号)及省局《2015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湘运管运政发〔2015〕52号)的精神,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市处决定,在全市道路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生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在全市道路运输系统领域全面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严打严治”。
1.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2.打击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的行为。
3.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
4.打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二级以下山区公路行驶或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的行为。
5.打击营运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6.打击违规进行旅游包车营运的行为。
7.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8.打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放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出站(场)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执行“重点监管名单”制度。由市处相关职能科室将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名单”进行管控,于每月25日前向市处稽查科抄送有关信息。
(二)实行重大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性质恶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由各县市区运管机构每月25日前一案一档报市处稽查科备案督办。
(三)强化联合执法。各运管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切实做好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对于其他部门移交的依法应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违法案件,相关单位应积极介入、主动作为、依法处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对于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依法应由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案件,应及时抄告移送具管辖权的部门,协助依法处理。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媒体暗访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格驻点督导。按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分工,负责道路运输“严打严治”打非治违驻站督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带队领导和督导组人员要认真履地驻点联系职责,积极主动定期对驻点地“打非治违”进行督促指导,着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包干负责制。
(六)严格问责追责。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不稳定,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市委政府“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市处由李明辉处长负总责,石加强副处长具体牵头负责,市处各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参与组织实施,运政稽查科负责综合协调。
各县市区运管机构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相关责任部门,严格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行业管理要求,部署本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在专项行动中,各单位各部门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处罚的随意性等现象。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决不能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而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打非治违”目标任务、责任人员、打击治理情况,使“打非治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快严查处,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运管局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重点乱源,要紧盯不放,责成和帮助相关地方或部门限期解决。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运管局要加强对“打非治违”行动的调度分析,及时报送行动展开情况、富有特色和成功典型经验及做法。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保障上下信息沟通顺利,省局特建立“全省打非治违群”(群号:431405431),省局日常工作要求将在工作群中及时通知,务请各单位责任部门负责人特别是联络员主动加入。
各县市区运管局行动方案请于5月25日报至市处运政稽查科,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严打严治”集中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本月25日报市处稽查科;同时请于7月中旬和12月初分别报送各县市区半年、全年工作总结。负责人:周瑟琴,联络员:邓攀辉,联系电话(传真):0738-8819209,电子邮箱:1810468804@qq.com。上述材料的报送工作是市运管处对各县市区运管局“打非治违”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报送。
附件:1.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总表
2.“严打严治”集中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