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稽函〔2015〕5号
各县市区运管局:
现将省运管局《关于认真稽查相关注销车辆的函》(湘运管运政函〔2015〕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查处情况报市处稽查科。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