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市运管货运函〔2015〕6号
娄星区运管局:
你局《关于娄星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核查中停车场设立标准的请示》收悉,我处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1、你局提出的有关危货企业停车场设立标准的制订权应在上级有关部门,我处已就相关问题向省局专题书面请示。
2、在省局未正式答复前,请你局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相关内容和《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停车场地有关问题的批复》(交运函〔2015〕78号)(附件一)予以执行。
3、你局应认真按照市处制定下发的《关于全面核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和车辆的通知》(娄市运管〔2014〕151号)和《娄底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娄市运管〔2015〕6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核查资料和专项整治相关资料。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本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货车辆的管理,深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