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近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农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孟松柏,县委巡察第一巡察组组长李移星向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永忠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李移星代表县委巡察组向县农业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孟松柏传达了县委书记朱前明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陈永忠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县政府副县级干部兰光明出席会议。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2月26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档案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移星指出,县农业局在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新化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执行国家政策、落实上级部署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选人用人存在问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纪检监察聚焦主业不够,对干部监管不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存在违反“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部分领域廉洁风险点依然存在。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和不良反映,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李移星提出了三条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全局上下要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抓共管、同频共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以下看上,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孟松柏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农业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派驻纪检组要担负起执纪监督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到位。要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整改方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做到同心协力、分工合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转化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过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缺补漏。
兰光明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扛起整改责任。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突出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具体性,以闻过则喜、改过不吝、从善如流的态度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二是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要强化“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观念,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以过硬措施推进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三是标本兼治、推动改革,以整改促进全局各项事业发展提升。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将整改过程变为对标对表的过程,推动农业局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陈永忠表示,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扎实制定整改措施,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一是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照反馈意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开展整改工作,以动真碰硬的姿态挖掘深层次问题,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全面向好推进。二是努力推进“两个专项治理”常态化。三是强力推进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对案件的查处和涉纪信访件的办理突出“六大纪律”,广泛运用“四种形态”,通过查办案件加强教育警示、强化监督制约、推进建章立制,不断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达到查办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突出监管重点,制定有效约束机制,促进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五是积极争取协作支持。对相关项目资金的监管,必要时要邀请财政、审计部门参与;对相关案件的查处,及时上报县纪委、县监察委、县委巡察办,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成员,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农业局局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二级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局机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