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新化梅山公交公司4路公交车驾驶员尹某与一持有伤残警察证乘客发生口角,且要求该乘客购票乘车。此事发生后,县运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对该公司在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扣10分,且在全县公交行业通报批评。该公司对尹某停岗学习3天,要求其写出深刻检讨,并对乘客进行了赔礼道歉。
县运管局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公交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一是加强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公交公司定期开展驾驶员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国家免费乘车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并把服务质量和市民满意率作为职业道德的第一信条,把为乘客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调节自己与乘客的关系,认真践行以“人为本、德为先、让行人先走”的思想理念,大力倡导理性、平和、文明、安全驾驶,为广大乘客提供方便、安全、舒适、准点的乘车条件,塑造新化公交新形象。二是全面推行规范化服务,提高公交整体服务水平。全面强化对驾驶员的服务水平进行考核、评定,做到“车容整洁、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文明礼让”外,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服务技能大比武、知识答题竞赛、义务服务监督员等活动,全面提高驾驶员的优质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三是树立正面典型,激发职工爱岗创优的热情。把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作为职业道德重要内容来抓,并做到奖罚分明。凡是被报刊电台表扬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而服务不达标或被报纸、电台曝光的,公司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