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新网讯 近日,笔者从娄底市发改委获悉,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娄底市易地扶贫搬迁十个一律不准》(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从落实中央、省、市任务部署、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识别确认、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标准、自筹资金标准、建设资金补助标准、项目选址、建设标准、项目招投标管理等十个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做了严格规范。
2017年,是娄底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攻坚之年”,全市的计划搬迁任务是31166人,占“十三五”搬迁任务的35.3%,是2016年任务数的2.29倍。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任务最重、难度最大、政策最强、标准最高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文件的出台,旨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把握政策标准红线,守住底线,尤其是在工作中要把好工程招投标关,规范资金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行为,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安全有效地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通讯员:罗晶兰 刘成祥 廖永华)